保通保险代理悦享安康全能版解析
自从重疾新规实施以来,重疾险市场可谓是百花齐放,隔几天我们就可以看到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一款新产品。好比中意人寿,现在又上新了一款重疾险—悦享安康全能版。下面保通保险详细解说这款升级后的产品,主要变化有这么几点:
1、 第二次重疾出险,若在60岁前额外赔50%;
2、 新增了20种中症病种,赔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
3、 新增了30种轻症病种,赔3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4、 首次重疾出险后身故,额外赔付10%基本保额作为身故特别关爱金;
5、 首次重疾出险后,无对应关系的轻症、中症继续有效;
以上5点都是悦享安康全能版相对于悦享安康老版做得更好的地方。
但这都不是关键,关键在接下来要说的三点。
第一,二次重疾赔付不受“三同条款”限制;
什么是三同条款,即:“若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首次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重度疾病,我们仅按一种重度疾病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已确诊的所有重度疾病保险责任终止。”那么根据上述三同限制原则,我们只能申请一次重疾理赔。不能既申请“恶性肿瘤”理赔,又申请“重大器官移植手术”理赔。
但是,注意,如果肝脏移植手术发生在肝癌确诊1年后,那么是否可以不受三同限制呢?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我们给付首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自首次重度疾病确诊之日起 1 年后,经专科医生首次确诊患有任何一项符合本合同第 12 条约定保障范围及定义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的重度疾病,我们将按3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度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即1年后,进行肝脏移植手术,我们可以按照“重大器官移植”申请第二次重疾理赔。第二,即使重疾出险,只要不是对应的中症、轻症,都可以继续保障;举个举个例子,比如年轻的时候得了某恶性肿瘤,悦享安康按照恶性肿瘤赔了基本保额。按常规的处理方法,此时轻症、中症的保障责任全部都要终止了。但悦享安康全能版可以继续。